【商品鑑賞期】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 (7天含假日)。

鑑賞期並非試用期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未拆封狀態。
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
 

退貨限制

· 產品已拆封及/或使用

· 產品任何部件遺失、受損、故障、受到汙染或缺件

· 依照適用法律法規得排除退貨/換貨權利的情況

 

退換貨聯繫

市話:06-2992013

手機:0975020778

LINE:+手機號碼0975020778

 

 

 

已加入購物車
已更新購物車
網路異常,請重新整理